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隋笑飞)“农家书屋”不管是政府提供的还是社会捐助的,都是无偿赠送给村民的,属于全体村民所有,捐赠单位和政府不占有这些资产。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5日作此表示。他同时介绍说,目前大部分“农家书屋”还没有专职人员,有村干部兼管的,有退休教师、志愿者管理的等等。
有少量的“农家书屋”有专职人员来干,有些还有代销业务,通过经营性活动来补充公益性事业。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2010年底全国将建立20万个“农家书屋”,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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